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技术审评专家基本条件:
一、申报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技术审评专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1.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行业协会等单位专家应为副高以上技术职称,行政管理人员(副处级及以上职务)或企业高管(副总及以上职务)职称不限,但应有硕士以上学位,主管或从事标准化工作十年以上。
2.掌握宏观政策,熟悉标准化有关法律、法规,掌握相关领域政策及标准化工作发展趋势和需求,具有从事标准化研究、标准制定、标准化管理等方面的经历。
3.从事标准起草、编辑、审核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,熟悉认证认可标准化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标准制修订管理要求,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。
4.具备使用计算机及互联网异地开展工作的条件和能力,以及具备开展标准审核工作的一些其他基本条件。
5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养,工作责任心强,作风民主,办事公正,善于沟通。
6.身体健康,时间充裕,体力精力能承受认证认可标准技术审核工作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,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。
二、申报人员应认真详细填写申报信息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;认证认可协会对专家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聘请,对聘请的专家统一纳入专家库管理,同时对所有申报信息进行保密